1. 測量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測量復核簽認制,以保證測量的工作質量,防止發生測量工作錯誤,引起工程損失。
1.1在測量工作的各個工作程序中實行雙檢制:
測量人員應核對有關設計文件和監理簽認的控制網點測量資料,由二人獨立平行進行核對。核對結果應做記錄,成果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復核簽認后方可使用。
測量外業必須有多余觀測,并構成閉合檢測條件。控制測量、定位測量和重要的放樣測量,必須堅持采用兩種不同的方法或不同的測量儀器或換人進行復核測量。利用已知點(包括平面控制點、方向點、高程點)進行引測、加點和施工放樣前,必須堅持“先檢測后利用”的原則。
測量后,測量成果必須采用兩組獨立平行的計算進行相互校核,測量組長對測量成果進行復核簽認。
1.2各工序范圍內的測量工作,測量組應自檢復核簽認;對分工銜接上的測量工作,測量組要進行互檢復核和簽認。
1.3對控制網點和設置的施工用樁及重大工程的放樣進行復核測量時,須經項目技術負責人現場檢查簽認,報駐地監理審批認可。
2. 項目技術負責人要對測量組執行測量復核簽認制度進行檢查,并做檢查記錄。
3. 測量記錄與資料必須分類整理、妥善保管,作為竣工文件的組成部分歸檔。內容包括:項目交接樁資料、監理提供的測量控制點、放樣數據變更文件;各工序測量原始記錄,觀測方案布置圖、放樣數據計算書;測量內業計算書、測量成果數據圖表;計量器具周期檢定文件。
4. 控制測量、單位工程測量必須分別使用單項測量記錄本。測量記錄統一使用水平儀簿和經緯儀簿。一切原始觀測值和記錄在現場要記錄清楚,不得涂改,不得憑記憶補記、補繪。記錄中不準連環更改,不合格時應重測。手簿必須填列頁次,注明觀測者、觀測日期、起始時間、終止時間、氣象條件、使用儀器和覘標類型及編號,并詳細記錄觀測時的特殊情況。凡劃去的觀測記錄,應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毀。
5. 內業計算前應核對外業資料,核對起算數據。計算書要書面整潔,計算清楚,格式統一。計算者和復核者要進行簽認。采用計算機應用程序時要使用正版軟件。
6. 測量組應設專人管理原始記錄和資料,建立臺賬,及時收集,按控制測量、單位工程分類整理立卷。因人事變動所涉及的測量記錄和資料,應由測量組長主持辦理交接手續。工程竣工測量完成后,測量組應將工程項目的全部測量記錄和資料檔案,分類整理裝訂成冊,上交技術部門,經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項目部技術部門按交工驗收的要求將測量資料編入竣工文件。
7. 測量儀器的使用和保管
7. 1測量人員在使用測量儀器和工具前,必須認真閱讀說明書,熟悉各部分性 能、操作方法和日常保養知識,了解各種儀器使用時必須具備的外部環境條件。儀器精度與性能應符合合同條件和規范要求,儀器的配置和使用范圍由技術負責人確定。
7.2新購儀器和工具,在使用前應到國家法定計量技術檢定機構檢定。當儀器和工具出現損壞、過載或誤操作、顯示不正常、功能出現異常及超過檢定周期和儀表封緘破壞時,必須停止使用,并做出明顯標記。只有排除了不合格原因,檢定后經技術負責人驗證簽認方可使用。
7. 3測量儀器使用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達到要求的環境條件,否則不得使用。儀器架立后司儀人員應專心守護,不得擅自離開。
7. 4測量儀器轉站,嚴禁將帶支架的儀器橫扛在肩上。經緯儀、光電測距儀、全站儀轉站必須裝箱搬運。行走困難地段所有儀器必須裝箱搬運。測量收工后必須按說明書規定擦拭儀器后裝箱。攜帶儀器乘車必須將儀器箱放在座位上或專人懷抱,不得無人監管任其顛簸受振。
8. 項目部應建立儀器臺賬,記錄各種儀器的使用和檢定情況。儀器檔案由項目部技術部門保存原件,測量組保存復印件,復印件隨儀器裝箱。儀器使用者負責使用期間的保管,防止受潮、損壞和丟失,并做到專人專用,專人保管,不得私自外借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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